关于调整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24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授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上午至1月24日 (星期三)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3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