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严格确定服务时间 严禁随意扩大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义务教育学校严格确定课后服务时间,要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认真安排,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提出,严格坚持学生自愿,严禁强制学生参加。各地要将学生自愿参加作为开展课后服务基本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严格规范服务内容,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各地要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按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