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河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表决。
截至1月22日1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法制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审理,对其中两件内容相近的作了合并,认为符合议案条件的有28件。
这28件议案,均为省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法定人数;内容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方案,符合议案成立的有关规定,拟作为议案处理。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上述28件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会议还听取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报告。1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对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并充分吸收了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了共识,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记者 赵建 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