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乱象“亮剑”
清单之外无检查 入企执法要“扫码”
“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过度执法”“一刀切”式执法……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中的种种乱象,严重影响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近日,邯郸市政府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十条措施》,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乱象“亮剑”。
全面公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梳理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等要素,实行动态管理。今年3月底前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开,让企业对检查事项有明确预期。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实现“综合查一次”。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作用,制定并公开“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做到“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达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以及其他不适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的频次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执法检查频次、扩展检查内容。
推广“非现场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能力。扩大非现场监管覆盖面,全面梳理适用于非现场监管的监管事项,今年6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开。有针对性下发自查清单,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自觉整改。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能达到行政检查要求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防止任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3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开。杜绝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以及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发生,避免“类案不同罚”“执法畸轻畸重”等情况发生。
坚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包容免罚清单,今年3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开。坚持合法合规和合情合理并举,采取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方式推进柔性执法,促进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推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助力企业信用修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企业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对经营主体及经营者依法审慎选择惩戒措施及方式,不得随意采取降低信用等级、公开曝光等措施。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信用修复渠道、修复条件等内容。对满足修复条件的,及时将失信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加强入企执法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入企执法监督平台建设,由平台赋予每家企业一个“邯郸护商码”。开展行政执法要扫码入企,实行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结果及时在平台公开。实行企业评价制度,企业通过“邯郸护商码”对入企执法单位执法活动进行满意度评价,入企执法单位不得干扰企业的评价行为,确保入企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可评价。
此外,邯郸还将全面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打击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执法乱象,强化执纪问责警示;浓厚社会监督氛围,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涉企执法活动监督,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记者 刘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