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清明节重点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省林草局联合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范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临城县森林消防大队党员突击队员们在赵庄乡孟家庄山场进行森林火灾模拟实战演练。(河北日报资料片)河北日报记者 赵永辉 摄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危时段。通知要求,各级林草部门、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提早谋划部署,密切部门协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祭祀活动引发火灾,确保平稳度过清明防火关键期。
广泛宣传引导,大力提倡文明祭祀。按照要求,各级林草部门将结合清明节日特点,开展“全面立体”媒体宣传、“走街入巷”流动宣传、“敲门见人”入户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民政部门将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传统祭祀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将林区散葬坟墓迁入集体公墓,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加强巡护检查,严格管控祭祀用火。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防火检查站、护林(草)员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巡护检查,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各级林草部门对林区坟头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管人员,确保祭祀点位有人看护。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曝光处罚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民政部门加强祭祀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祭祀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各级林草部门将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高点瞭望和地面巡护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火情。各类专业队伍集中备勤、靠前驻防、携装巡护,强化火情早期快速处理,努力“打早打小打了”。民政部门制定完善集中祭祀场所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公墓和临时设置的集中祭祀点加派人员值守巡护。(记者 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