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了预警分级,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弹性教学等内容。
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城市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预警发布与解除
发布时间
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48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启动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特殊情况根据需求确定。
预警解除
当预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之下,且预测将持续48小时以上,应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原则上,解除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一18:00),特殊情况根据需求确定。
应急响应分级以及应对措施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
在三个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中,都提到了引导公众加强防护措施和倡议公众减少污染排放措施: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市相关职能单位和市属新闻媒体对健康防护警示进行报道,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
另外,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和I级应急响应措施中都提到: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中提到了举办大型活动: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原则上不再新增加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日7:00至20:00实施单双号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原则上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在应急响应车辆限行措施中,不包括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汽车、应急管理部门公务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及其他特定车辆。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