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引领国家安全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以大气魄改革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国家安全大权在党中央,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席,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出台《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系统明确国家安全“谁来领导、怎样领导,谁来落实、怎样落实”等重大问题,进一步从制度上强化了党的绝对领导。建立重点领域、重要专项协调机制,有效加强各领域各环节工作统筹,推动国家安全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显著增强,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实现了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
以大手笔构建新安全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把“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提出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出台《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实现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一体推进。开创性地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与之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推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大大增强了我国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以大韬略打赢系列重大斗争,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团结带领人民义无反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力反击外部势力极端遏制打压,经受住了来自各方面的重大风险考验,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有力推动出台香港国安法,实现“一法安香江”,彻底粉碎港版“颜色革命”,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有力组织开展涉台、涉疆、涉藏、涉海等一系列斗争,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以大格局完善国家安全法治,打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锐利武器。坚持把法律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力武器,以2015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出台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等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制定修订110余部含有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特别是针对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需要,出台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依法惩治间谍违法犯罪,有效保护促进正常对外交流,更加精准“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为在法治轨道上捍卫国家安全提供了强大保障。
以大力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始终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设立“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连续9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意见》,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教育制度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载体多元化,落实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有效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夯实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民心基础。
以大胸怀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彰显全球安全治理的大国担当。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共赢而非零和的新型安全之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为应对全球性风险和挑战提供中国智慧,以中国方案促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推动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引领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引领新时代的伟大斗争、伟大变革,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立者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学深悟透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