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强化足球、篮球等集体球类项目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畅通校园体育人才成长通道,健全校园体育人才成长体系,推进校园集体球类项目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自2024年起,在河北省设立校园体育实验班。
首批校园体育实验班共设有“高中男子足球实验班” “高中女子足球实验班” “高中男子篮球实验班”和“高中女子篮球实验班”等4个项目实验班。实验班依托河北省集体球类项目开展较好且成绩突出的学校开设。首个“高中男子足球实验班”设在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首个“高中女子足球实验班”设在保定市第一中学,首个“高中男子篮球实验班”和“高中女子篮球实验班”均设在石家庄市第二中学。
实验班除可按照当地招生政策在本市域内招生外,也可在省内跨市域招收体育特长生。跨市域招生计划分别为:“高中男子足球实验班”和“高中女子足球实验班”每年可分别招生5人;“高中男子篮球实验班”和“高中女子篮球实验班”每年可分别招生3人。这些招生计划在各依托学校总体招生计划内。
学生跨市域报名实验班需满足以下条件:报考学生必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四队取前两名、三队以下取第一名)。考生需参加河北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必须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50%(中考达标线)。各依托学校可根据自身定位、培养方向细化报名要求,但不得低于以上基本条件。报考学生根据自身体育特长,按照依托学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
实验班依托学校制订体育专项测试办法,测试办法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示。依托学校组织实施体育专项测试,学校纪检部门进行监督。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主考人、审核人、监督人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
实验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对超过中考达标线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省教育厅在官网公示预录取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依托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生被录取后,由依托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实验班由依托学校按国家规定和有关要求开展教学训练,教学课程原则上与其他教学班同步。
通知要求
设立全省校园体育实验班是落实体教融合、畅通校园体育人才成长通道、推动校园体育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革措施,相关市和依托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体育实验班工作,加大经费、师资投入力度,开展扎实有效的探索和实践,着力提升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水平。对于训练和竞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省教育厅将视情取消该项目实验班依托资格。
依托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制定特长学生的体育专项测试、学习训练、学业管理、学生转接(进入、退出、转学)等办法,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实验班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考查结果和录取信息。要严格规范招生考试全过程管理,严格审核报名资格,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在测试环节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确保测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限制初中学生报考,不得要求已被实验班录取的学生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依托学校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对在招生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从严查处,经研究后可取消相关项目实验班依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