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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网 三十而“立”

来源: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2024-05-08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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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1994年4月20日,一条国际专线从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接入互联网,中国正式成为国际互联网第七十七个成员。30年来,中国互联网事业蓬勃发展,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居世界第一,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依法治网之路,坚持运用法治促进网络发展、维护网络安全。让我们从以下这些“第一”,回顾依法治网走过的三十年。

  第一部行政法规

  199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成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该条例针对我国接入国际互联网伴随而来的安全隐患,首次明确定义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病毒等,明确提出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以保障信息安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是我国运用立法手段维护网络安全的开端。

  第一个法律决定

  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个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决定。该决定立足于促发展、保安全,在促进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同时,科学区分互联网运行安全和互联网信息安全,首次确立网络安全领域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位一体责任框架,为我国打击侵入国防建设、侵入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第一部专门法律

  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首部基础性、框架性、综合性法律。该法旗帜鲜明提出维护国家网络主权,从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构建了我国实施网络空间管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维护网络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基础,是维护我国网络安全的“定海神针”。

  第一部数据安全立法

  2021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这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维护网络数据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该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重要数据境内存储与出境评估制度、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重要制度,是护航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共同构成了新形势下维护网络主权、数字主权的重要屏障。

  第一个“中国方案”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首次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阐述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倡导各国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2020年,我国率先发起《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就全球数据安全问题提出切实解决方案。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和重要实践,彰显了对人类共同福祉的高度关切,为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全球网络安全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除此之外,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基本形成了一套系统全面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安全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与相关部门一道,严密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有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

关键词:网络安全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