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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贯《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

来源: 长城网  马宁
2024-05-16 09: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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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前夕,为落实省地矿局全员教育整顿工作安排,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院长、党委书记白雪山主持会议,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一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并由参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的副院长赵建青为大家做条例宣讲。

会议认为,防汛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的领袖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执政理念和为民情怀,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

赵建青在解读《条例》时指出,河北省委高度重视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2024年1月14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月28日,条例宣贯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作为一部创设性立法,《条例》立足河北实践,针对防汛避险人员转移中的工作职责、转移准备、预警响应、转移实施和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明晰了人员转移的范围、原则和职责,以法治手段推进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会议表示,作为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全院上下要将《条例》学习到位、落实到位,一要充分认识到《条例》贯彻执行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宣贯工作落在实处,参与宣贯工作的人员要捋顺宣贯工作与业务工作,将此项工作做好做细。二要将《条例》学习宣贯工作与巡查驻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组织驻守人员进行专题宣讲,针对《条例》内容做好相应工作调整。三是汛期即将开始,各相关科室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准备工作,坚决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关键词:监测院,防汛避险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