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革:构建适宜金融环境 支持冀县域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省县域金融体系得到了长足发展,银行类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2012年前三季度,全省县域贷款增加931.38亿元,但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仍然不到30%,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相对匮乏,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此省民革建议,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合理分工、相辅相成的融资担保体系。一方面,强化监管与扶持力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规范发展,提高担保贷款在县域经济贷款中的比例。实施县域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省级财政风险补偿,逐步提高风险补偿能力,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河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再担保公司)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增信和分险作用,并鼓励县域政府设立为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一步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大力推进动产、应收账款、仓单、林权、排污权等抵质押贷款,力争在各类权利质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取得突破。与此同时,加大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助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
关键词:县域经济,河北 |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