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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法院三项具体举措追欠款 加大执行力度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2013-05-15 0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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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标的60余万元的合伙借款纠纷案件,肃宁法院执行了3年多的时间至今也没有结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却显示为“已结案”,案件当事人怀疑法院为谎报执行率而弄虚作假。5月14日,法院负责人解释称“统计失误”,相关人员已批评教育并接受专项培训。而针对这起6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法院目前也已出台了三项具体举措加大执行力度。

  相关人员被批评教育

  一笔标的为60多万元的合伙借款纠纷案,肃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了3年多的时间至今仍未执结。当事人王洪恩最近却发现最高院官网显示案件已结案,执法法官解释称或因操作失误。

  5月10日,本报对此报道后,这起没有执结的案件恢复成“执行中”状态。

  5月14日,沧州市肃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朱向东与记者取得联系.“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的确是工作人员统计失误造成的。”朱向东院长称,对于案件统计工作出现的失误,肃宁法院已对相关人员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并进行专项培训。另外,肃宁法院以此为鉴,开始对全部案件进行认真核对,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项举措追还欠款

  朱向东院长称,对于王洪恩这起6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法院确定了“一个标准、两项措施”的工作方案:“一个标准”,就是以公正高效为标准。“两项措施”,一是继续按照双方协议不间断地对现承包人承包费的执行,优先对其进行给付;二是如果到期不再继续承包,由当事人协商拟采取拍卖设备进行分配。除此之外,法院将继续对被申请人加大执行力度,如果存在拒不执行的行为,将考虑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记者韩泽祥)

关键词:法院,肃宁,案件

责任编辑:赵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