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维艰禁烟路
导语:今年的5月31日是第二十六个“世界无烟日”,也是我国卫生部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年。《实施细则》至今,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禁烟标示,可是烟雾缭绕的身影依然可见,不少烟民面对禁烟标示吞云吐雾如故。 人们或许会疑问,法律法规为何成为了一纸空文?面对禁烟标示为何烟民置若罔闻?是立法、执法、处罚力度不够?作为社会文明的公共场所戒烟,究竟该如何走得畅通? 如果“饭后一支烟,快乐似神仙”的荒谬思维不止,随意吸烟的行为不制,那么,烟害难治。 禁烟势在必行 吸烟危害健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香烟点燃时会释放焦油和一氧化碳等化学物质,伤害人的心脑血管和呼吸道等生命系统,甚至香烟里含有放射性物质钋210,会产生辐射污染。吸烟者更会危害身边的人,被动吸烟者也会遭受污染,有更大几率罹患癌症。 尽管吸烟致癌已得到全世界范围内的公认,但是烟瘾者并未完全接受这一事实。部分烟民认为吸烟是一种个人兴趣爱好,甚至还提出了吸烟可以提神的谬论。一项调查显示,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对吸烟危害的了解依然缺乏,仅有21.2%的吸烟者知晓吸烟会导致中风、心脏病和肺癌。有六成的非吸烟者在其工作场所暴露于二手烟之下,但仅有25.6%的非吸烟者知晓二手烟会导致成人心脏病、肺癌和儿童肺部疾病。即使是医务人员和教师等高知人群,对“低焦油不等于低危害”也缺乏了解。 禁烟为什么难? 宣传力度不够? 我国烟盒“恐吓”程度不够。从国际惯例来说,香烟包装应该保证1/2的面积,至少不少于1/3的面积,用来印刷癌症患者的肺、畸形婴儿、阳痿的生殖器、溃烂的口腔等恐怖的警示。英国的香烟生产企业都要在烟盒上印出烟草损害人体健康的图片,有的图片是已经到了癌症晚期的肺部照片,有的是焦黄的牙齿和咽喉癌的图像;丹麦卫生部也计划在香烟盒上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图片,包括被烟熏黑的肺部和停尸房里尸体的图片;在泰国销售的“中华”烟外包装上50%是图片警示,上面画了一个巨大的骷髅,警告人们吸烟等于慢性自杀。 但同样是“中华”烟,国内销售的包装只在侧面写了一行毫不起眼的“吸烟有害健康”。“不识字”的烟民看不懂,也是必然了。 烟草工业存在问题? 我国烟草工业损害全民健康,但因具有高额利润,在生产上被国有垄断,相关部门没有动力去转型、去调结构,去下决心立法限制烟草产品的宣传营销;在销售流通领域,实行政企不分的垄断的烟草专卖,轻而易举将高额的税费转嫁给了烟民。这种流通的垄断,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而且使得烟草行业轻易地不断给自己添加所谓的“合法性”,误导公众,使得控烟更难。 执法力度不够? 禁烟对抗的是相当一部分人的生理的习惯机能,以及数年遗留下来的文明文化的氛围。要想撼动这种根深蒂固的社会痼疾,必须有强大的执法力。 当禁止酒驾成为严苛的法律法规,并辅以重罚的时候,全国范围内大力度的酒驾危害宣传也铺天盖地。终于,“酒驾是错的”在全民心目得到了认可,于是我们突然发现,“酒瘾”原来并不难治,酒桌文化和酒驾可以不一定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因为酒后代驾等服务行业早已越做越大。 那么对于危害并不亚于酒驾的烟害,有关部门将会出台怎样的法律严规,以怎样的执法力度去行使呢?对于禁烟执行的气魄和手段,我们翘楚以待。 社会文明需要整体提升 看到别人在你身边吸烟。你是不是躲开了?为什么不敢大声对他说“不”?明明有规定但是为什么行不通? 《鞍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及其监督管理人员劝阻、制止吸烟行为;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事实上呢?身边人碍于面子对吸烟者隐忍不语,饭店担心影响生意对吸烟者不闻不问,网吧对打游击的吸烟者表示无奈。 各地禁烟令都足够细致全面,但是管理难以到位。社会文明程度还没有能到达全民主动抵制不良行为的高度。禁烟规定应该如何执行,谁来执行,违反规定又应该如何处罚,这些问题都缺乏答案。 长此以往,违反规定的人毫不在意,吸不吸烟,完全靠自律。是不是被吸烟,完全靠运气。 禁烟之路该怎么走 在中国禁烟,不仅要从法律上作出强制性的禁限规定,也要在可操作范围内保证禁烟的执行力,更要在舆论、宣传上进一步展开吸烟有害的教育。最后从制度和文明心理逐渐有效地减少吸烟者,降低吸烟危害,通过法律提倡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公共空间。 结语:吸烟有害,应该限禁,道理昭然。然而,社会顽疾一直“病去如抽丝”,治理之路恐怕还很长。面对这些,在“六一”儿童节的前一天5月31日,能不能为了孩子少抽一天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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