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鼓励民营资本“非禁即入”提供宽松政策环境
民营资本投资享受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同等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不得增设任何限制民营资本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 唐山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优化民营资本投资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投资健康发展,并明确规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营资本开放。 按照这一政策,唐山将支持民营资本投资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引导民营资本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社会事业、旅游、金融、现代物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和领域,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民营资本投资享受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同等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不得增设任何限制民营资本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 据了解,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民营资本将顺利进入交通运输领域、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产业、电力建设领域和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同时还可以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除此之外,民营资本还可直接投资或参股建设并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参与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培训、养老服务、文化和体育等产业。此外,政策还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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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资本,宽松政策,唐山 |
责任编辑: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