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深刻反映了改革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国际国内的形势和条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愈发艰巨复杂的转型发展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我们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才能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体系搭建好了,治理能力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国家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充满活力。因此,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丰富了我国现代化目标体系,也抓住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丰富的时代内涵。按照这一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我们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发展的眼光、联系的观点、系统的思维来认知把握,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实现总目标,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要深刻领会中央《决定》中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搞清楚改革的路子往哪走、怎么走。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实现总目标,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中央《决定》提出,到二○二○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我们的改革要按照这一时间表来谋划和安排,制定出符合中央精神和我省实际的总体实施意见,规划好每一步改革的目标任务,对于每年干什么、取得什么成果,都要一一进行谋划,确保时间、进度、成果协调统一。 目标引领航向,目标凝聚共识。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深化改革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一定能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汇聚起磅礴的力量,不断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 |
关键词: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