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评12个协同创新中心 协同京津科技创新力量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组织2014年度“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河北省将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突出重点、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认定不超过12个协同创新中心。 根据规定,申报者除满足《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按照“河北急需、国内一流”的要求,方向选择应符合科学前沿或国家、地方和行业产业等重点发展规划,此外还要注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协同京津科技创新力量。 |
关键词:协同创新中心,高校,创新 |
责任编辑: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