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今年计生特殊家庭补贴将超千万
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市、县两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补贴资金测算工作已经完成,总额将达到1002.97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划拨到位,下一步发放工作将在各县(市)区陆续展开。 根据市政府制定的《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石家庄市从2012年起对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及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单亲)年满55周岁后,县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后,县级给予的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市级给予的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达到领取养老金之日起,由县级财政分别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养老金补贴。 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父母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单亲)年满55周岁,县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以上残疾的,县级给予的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市级给予的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达到领取养老金之日起,子女为三级残疾的,县级财政分别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50元的养老金补贴;子女为二级以上残疾的,县级财政分别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养老金补贴。 根据统计结果,2014年度全市共有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2407人,其中市本级生活补贴总额383.5万元,目前已经划拨到位。加上县级生活补贴资金619.47万元,今年市县两级计生特殊家庭生活补贴总额将超过千万元。 |
关键词:特殊家庭补贴,资金,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