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4-07-22 18: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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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3年9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河北的未来发展,与环渤海地区崛起、京津冀协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毗邻京津经济圈的相对比较优势,充分挖掘河北现有的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大意义,紧紧把握我省加速转型、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把沿海地区“努力建成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的重要支点”三个战略定位,推动我省沿海地区跨越发展率先崛起。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围绕打造知名大港、推动产业聚集、培育重点园区、发展临港城市等主要任务,以市场思维和市场机制、开放思维和开放方法、科技思维和科技手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全力打好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攻坚战,力争提前实现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目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力争把沿海地区建成全省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成为环渤海区域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速在全省“三大经济板块”中居领先地位,占全省的比重达到1/2左右。唐山市力争进入全国沿海开放城市第二方阵,沧州市和秦皇岛市在全国开放城市的位次快速前移。

  ———产业聚集明显加快。产业发展和转型步伐更快,基本形成特色明显、竞争力较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临港产业集群,传统优势产业普遍得到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拥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产业园区和超百亿元大型企业。

  ———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和承载力的开放平台,国内外优质要素向沿海地区快速聚集,利用外资和进出口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自然生态等“硬环境”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等“软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和提升。

  (三)基本原则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规划为纲。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推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与首都经济圈规划紧密衔接,坚定不移由“背海发展”向“向海发展”转变。

  ———产业为基。加大优质项目引进力度、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以钢铁、石化、重型装备制造、盐化工、海水淡化、港口物流为主导的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临港产业基地,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创新为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盟。在管理模式、运营机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要敢于先行先试、突破陈规。

  ———质量为重。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就业率、环境舒适度和居民收入,实现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统筹为要。统筹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抓住国家治理大气环境机遇和当前经济下行的变化,实现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求生存;统筹城乡发展,突出抓好中心城市、沿海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统筹沿海和腹地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同步;统筹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与其他三大攻坚战,形成推进的整体效应。

  二、突出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做好推进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建设新型工业化基地和建设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三篇大文章”,着力抓好四项重点任务。

  (一)打造知名大港

  遵循沿海经济发展规律,强化港口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拓展港口功能,提高通关水平,完善集疏运体系,努力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现代化港群体系。

  以拓展港口功能为着力点,做大港口规模。按照“优化结构、提升功能、适度超前”的原则,强化岸线资源统筹管理,加快建设支撑后方腹地和临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集装箱、原油、矿石和散杂货等专业码头,严格控制岸线资源开发,严格控制发展业主码头。科学界定“三港四区”功能分工,推进曹妃甸港与周边港口合作,着力打造国际综合贸易大港,推进京唐港深化与北京大公司、大企业合作,着力打造北京重要出海口;推进黄骅港尽快由能源集疏港向现代化综合大港转变,打造冀中南和中西部地区经济便捷的出海口;秦皇岛港向多功能现代化大港发展,合理控制煤炭运输能力,加快实施西港搬迁工程,西港区重点发展旅游客运、游艇和国际邮轮码头,东港区和山海关港重点发展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码头。大力吸引各类船运公司在我省港口注册落户,鼓励与周边大港和国内外大型船运公司采取出资共建、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战略合作方式,加快发展集装箱码头,积极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到2017年,全省港口吞吐能力突破12亿吨以上,集装箱运输力争达到700万标箱左右。

  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为着力点,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建设完善口岸查验设施,构建“电子口岸”等信息化平台,支持查验监管手段创新。推进“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模式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查验监管工作效率,建成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的协作机制,实现查验部门、港口、机场、运输、进出口企业等通关环节的信息共享,营造便捷高效的口岸“大通关”环境。

  以完善集疏运通道为着力点,拓展后方腹地。围绕畅通直接腹地,加快建设唐曹、遵曹、迁曹、滨海等快捷通道,加快港区内公路改造升级和铁路扩能改造,谋划建设唐曹、水曹、沧港铁路延伸线等铁路,构建沿海地区便捷直达港口的交通运输通道。围绕拓展纵深腹地,加快建设石港、邯港、京秦高速二通道、石太高速二通道等高速公路,继续谋划实施一批国、省干道改建工程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加快建设邯黄铁路及复线、邢和、张唐、蓝丰铁路和津秦客专,谋划建设北京———唐山、北京———秦皇岛快速铁路和承秦、石沧港、张保港等铁路;加快建设北戴河机场,推进建设沧州、曹妃甸和迁安通用机场。围绕加强港腹战略合作,完善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和邢台内陆港功能,推进邯郸内陆港建设,谋划与中西部省市合资共建内陆港,建立联络沟通机制,拓展腹地货源。

  (二)推动产业聚集

  充分发挥港口对大宗物流运输的高效率、低成本优势,加速聚集各类优质要素,立足“无中生有”和“有中生新”,做大做强临港产业。

  大力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利用我省沿海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适合在临港布局的钢铁、石化、建材等“大进大出”型产业。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中国北方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基地,推动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华润2×100万发电机组、首钢京唐钢铁二期等纳入沿海规划的产业支撑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推动内地特别是中心城市周边的钢铁、石化等相关产业向临港地区转移。围绕打造沿海装备制造业基地,着力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现代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装备、能源装备、专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关键基础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

  加快发展临港服务业。以港口物流、金融、滨海休闲旅游为重点,大力发展有利于临港工业集聚、升级的现代服务业。着力建设煤炭、矿石、钢材等大宗商品全国或区域性交易中心,支持国内期货交易所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建设采购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一批物流产业园区。着力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支持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到我省沿海地区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整合提升地方投融资平台增强投融资能力,抓紧筹备建立和运作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金融业态、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谋划实施一批富有文化创意的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康体疗养等滨海高端旅游项目,精心推出一批全季候系列旅游产品。

  培育发展海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编制完善全省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产业振兴工程”,大力发展海洋化工、海洋生物、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优质海产品养殖及深加工等产业,力争我省海洋产业增加值在全国的位次快速前移。同时,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先导产业,推动临港产业不断向高端化发展。

  (三)培育重点园区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选择合适的区域,确定适宜的规模,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园区,吸引产业快速聚集。

  分层推进,分级建设。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园区,重点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等做大做强,提升唐山海港开发区、丰南沿海工业区等重点园区的规模和档次。加快发展中心城市周边的产业园区,重点支持秦皇岛海港开发区、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沧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发展。积极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园区,推进部分条件优、势头好的园区升级升格,打造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着力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和超百亿元的产业园区。

  创新发展,培育优势。加快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筛选2-3家重点园区作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着力打造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梯度差”;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对入园企业的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吸引要素流入的成本“洼地”;加强与省内外腹地战略合作,共建一批临港“飞地”产业园区,支持北戴河新区与天津市东丽区共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四)发展临港城市

  注重港产城融合,围绕提升沿海地区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加强现代化临港城市建设与管理。

  加快建设临港新城。重点建设曹妃甸中央商务区、黄骅新城和北戴河新城,按照“一步规划,分期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地编制各类城乡规划,加快建设满足港口和临港产业发展需要的商业商务、生活居住、科技信息、文化产业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临港新城的服务保障作用。

  着力做大中心城市。按照建设现代沿海大都市的目标,整合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区)资源,建设成中心城市外围功能组团,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强主城区和中心城市外围功能组团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塑造彰显个性特色的城市主题文化,提升服务功能、城市品位和开放水平,吸引优质要素和高端产业向城市聚集,增强对城市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对港口和临港产业的支撑作用。

  快速提升县城档次。推进沿海地区城镇化步伐,加快扩容提质改造,增强要素吸纳和承载能力,加快与中心城市、临港新城和港口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对接,实现同城化发展。积极发展迁安、遵化、任丘、河间、泊头等县级市,完善提升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打造成为高品质的中等城市。推动沿海县域行政区划调整,提升发展实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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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沿海,发展,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