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连续十年为优抚对象买保险
日前,磁县民政部门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磁县支公司达成协议,由民政部门出资25余万元,为全县989名重点优抚对象集体购买疾病保险。这是该县第10次为重点优抚对象集体购买的疾病保险。 针对重点优抚对象年老体弱、摔伤或意外事故造成伤亡、难以支付大量医疗费用的现实问题,该县民政部门积极与人寿保险公司协商,为优抚对象购买疾病医疗保险及摔伤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伤亡保险,标准为每名重点优抚对象260元。重点优抚对象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还可到人寿保险公司报销,报销率达90%以上,年度赔偿限额为4000元,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 据悉,该县民政部门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10年为重点优抚对象购买疾病保险,投入资金上百万元,此外还连续7年为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减轻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负担。 |
关键词:优抚对象,购买保险,合作医疗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