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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成时尚 市民盼强化“安全阀”

来源: 和合承德网 作者: 2014-08-14 16: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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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某些食品电商网站,有些糕点类食品存在“三无”问题。其次,部分食品网页宣传存在虚标、夸大、虚假宣传。如某网店的黄金肉松饼,网页宣传内容齐全,但实际外包装上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批号、成份、规格等都没有。三是退款方式隐藏不平等消费。由于消费者用相应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支付,按理应该退回到相应银行的卡里。部分网站却只能退到购物网站的购物账户中,促使消费者再次购买。虽说通过操作可以提现,但转款提款操作不便,其目的就是设置一个门槛“留住”消费者。第四,退货操作流程繁琐,普遍存在购买容易,退货难的问题。

  在去年的时候,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做出过警示,网销食品进货渠道不明、食品宣传不实、储存运输不规范、食品安全事件追溯难、售后维权难等原因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案例屡屡出现,消费者应警惕。 

  保障网购安全亟待监管

  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商品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除了订作的或者鲜活易腐的食品,绝大部分网购食品都在新《消法》的保护范围内。

  不过,对于食品电商的相关资质、网购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现行《食品安全法》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目前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案草案中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对此,经常网购的市民认为,这样的规定很有必要。首先,与一般的线下食品交易相比,网购食品交易最大的特点就是缺乏实体店。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和不可靠性导致网购食品存在诸多的隐患。绝大多数网店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无法出示购物发票。一旦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因为没有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其次,某些网店通常都是“一人公司”,即从客服、采购员到老板全是一人担任,经营条件一般都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进货来源很难保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相关赔偿根本得不到保障。

  在法律专家看来,网站是网购食品发布信息最主要的途径,要避免因不良商家导致的食品交易安全的发生,除了法律规范,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应通过建议网络平台的提供者禁止卖家通过网络向消费者出售自制、未经许可的食品等方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

关键词:承德,网购食品,成时尚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