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新闻排行

随意修改的笔录让司法公信碎了一地

来源: 重庆晨报 作者: 2014-09-02 14:44: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由于事涉县委书记赵兴华,且数额巨大,警方第一时间和赵本人取得了联系。听完汇报后赵兴华表示,“我这里是被盗了,但没像你说的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随后,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

(新闻详见今日本报16版)

从相关报道来看,篡改笔录事件之所以会发生,并非因为当事民警受到了多大的上级压力,恰恰相反,正是他们自己的主动向上汇报,才有了前面提到的那荒诞一幕。可以说,在选择向上级汇报前,相关办案民警应该已经意识到接下来要替领导脱罪了。而这显然已经违背了《人民警察法》关于人民警察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属于典型的徇私枉法。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从房云云作案8起,追究6起,涉及官员的2起“不被立案”,到正阳县刑警队修改笔录,个别地方司法机关的所作所为一再令公众失望。当然,要想改变这些,关键还在于制度层面的革新。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起事件中相关民警的向上汇报是“按照程序”进行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程序”要求警察给可能涉案的上官“通风报信”?这个问题以及其背后所体现出的制度设计瑕疵,或许更应该被反思、被打捞。(媒体工作者 王垚烽)

关键词:笔录,程序,公信,人民警察法,办案民警,刑警队,正阳县,徇私枉法,

责任编辑:jockbang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