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
受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影响,9月5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开始调整,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10元,石家庄机场将有31个通航城市下调燃油附加费。 根据规定,购票日期自9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客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征收标准将维持不变,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10元,即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1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5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需要提醒的是,此前已预订9月5日以后机票的旅客无法享受下调优惠。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机场共通航42个国内城市,其中为800公里以内通航城市11个,分别为张家口、秦皇岛、唐山、青岛、烟台、济宁、大连、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西安。其余广州、上海、昆明、深圳、三亚、福州等31个800公里以上城市,旅客9月5日乘机出行时,均可少掏10元燃油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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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