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11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提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宿馨元 2014-09-13 13: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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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管局发布11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提示。

河北省交管局发布11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提示。资料图

  长城网9月6日讯(记者 宿馨元)2014年中秋小长假与秋季开学第一个双休日重叠,学生回家团聚客流与节日中短途旅游客流叠加,为提醒学生注意出行安全,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发布11条校车安全出行提示。

  1、中秋节与秋季开学第一个双休日相接,周末学生回家团聚、节后乘车返校集中。交警提示,请学校和家长提前提醒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祝广大师生中秋节快乐!

  2、7月10日,湖南长沙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坠入路侧水塘造成11人死亡的事故。近期降雨增多,路面湿滑,交警提示,请广大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注意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

  3、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校车安全无小事。交警提示,请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校车严格遵章守法,不使用无牌无证、无许可无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4、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请保持安全车速,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5、学生上学,安全第一。请广大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接送学生的不合法车辆、超员客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的,请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6、秋冬季节,公路客货运输繁忙,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较多,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交警提示,驾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前熟悉行驶路线,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心态平和,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

  7、客车超员影响车身稳定性,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严重危害行车安全。交警提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请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切勿超员载客。请学校及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交警,主动监督并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超员车辆。

  8、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9、交警提示,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或倒车时应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学生、儿童。

  10、车辆安全是交通安全的基础。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请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11、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期间,请押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提醒孩子不将身体探出车外,帮助孩子系好安全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

关键词:河北省,交管局,校车,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