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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季然 2014-09-30 1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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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长城网 季然 摄

  长城网9月30日讯(记者 季然)在刚刚结束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提交会议二次审议。二审稿在总则、规划和保护、治理重点、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大幅修改。现将《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于10月27日就该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

  据了解,该条例草案中,法律责任一章不仅修改幅度大,由4条增加到13条,而且更具刚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细化并加重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法律责任,增加了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的组织处理措施。

  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非经法定程序擅自修改国土治理规划的;不按国土治理规划组织实施的;擅自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造成国土资源环境破坏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不制止、不处理的;对应当受理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不调查、不处理的;应当依法公开信息而未公开的;其他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对因上述行为造成国土资源环境严重破坏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责令其辞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召开《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今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对《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为了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委全会精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绿色崛起,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资源约束不断加剧、国土开发强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等突出问题,增强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于10月27日就该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将《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办法

  关注我省国土治理立法问题的社会各界人士,请于10月18日前报名。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和观点,遴选确定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参加听证会。

  电话报名:0311-87906179 87906421 87906459

  网上查询:河北人大网河北新闻网

  网上报名:hbrdfzgw@126.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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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