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纳税服务全国有了统一标准
6日记者从河北省国税局获悉,从10月份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将在全国试运行。这标志着纳税服务将从各地标准不一的“战国时代”走向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时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将享受全国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服务。 省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纳税服务规范》具体包括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9大类规范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若干服务事项,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强让纳税人办税一目了然。 省国税局要求各市、县国税局同期梳理本级流程和制度办法,凡是与《纳税服务规范》及省局流程相悖的,要在10月1日前废止。未在《纳税服务规范》中列明的报送资料,基层税务机关一律不准让纳税人额外报送,不准给纳税人办税增设额外条件。 据了解,《纳税服务规范》将不断升级完善。今年10月起试行的《纳税服务规范》是1.0版本,将在试行过程中将不断完善。从2015年1月1日起,将试行2.0版本,2016年年底前形成3.0版本,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随着规范版本的不断升级,现在的升级规范,未来就可能列为基本规范,而新的升级规范将更加先进,要求更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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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