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苦恼与解决的办法
●储瑞耕 国庆长假期间,有几个农民来访,其中一位说自己上了所谓“高利息回报”的当,参与了非法集资,8万块钱要不回来了。另一位反映说有的农户因此而损失了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陷入了几乎家破人亡的巨大痛苦中。可有一位姓薛的农民情况大不同,说他家没上当,我问他:“你是因为家里没钱还是因为有先见之明?”他回答:“我家里有钱,也不是我有什么先见之明,而是坚信一个基本道理:天上不会掉馅饼。坚持一个基本道德:靠诚实劳动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非法集资,实质上是一种诈骗犯罪。诈骗犯罪与盗窃、抢劫犯罪不同:盗窃、抢劫犯罪案中的“受害者”完全是无辜的,钱是被犯罪嫌疑人偷盗、抢劫去的;而在诈骗犯罪案中,“受害者”不完全是无辜的,钱是他们自觉拿出来的。 非法集资的组织者、操纵者的行为,是刑事犯罪,由法律制裁。但如果没有成千成万的人拿出钱来,那么“非法集资”之类的骗局也就只能拉倒,不可能产生大的祸害。 因此,对于非法集资案的处置,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那些别有用心、坑害他人的首恶分子和一层层从中牟利的组织者,要依法严加打击。另一方面对于拿出钱来参与其事的广大公民,则要在帮助他们依法维护权益,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同时,特别加以教育和警示,使得他们提高警惕,不在这样的事情中上当受骗,避免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 今天广大农民手里有钱了,是事情的一个方面;钱应当用在正经地方,是事情的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参与非法集资,上当受骗,从受害者角度来分析往往就是“利益冲昏头脑”——相信人家会给自己带来多多的好处,相信一本可以得到万利。善良的人们要从此类案子中切实汲取教训,像本文开头提到的农民老薛那样,骗子再狡猾,再折腾,也不可能去上当受骗。 作为个人,我以为应当从道德层面来分析,提高自我道德素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其一;“身外之物,坚决不要”,此其二。 不想获得非分的钱财利益,就不会上“高利诱惑”的当。事情一定如此。 请问:“安贫乐道”好不好?如果作不思进取、不求上进讲,那不好。但是,如果作不追求份外的钱财利益讲,那事情就应当两说。 孔夫子曾经高度赞扬他的学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不改其乐。贤哉回也!”(一竹筒饭食,一木瓢饮水,住得很简陋,别人不能忍受这样的忧苦,颜回却不改变自得之乐。颜回真是德行很高的人啊!)就是一种典型的“安贫乐道”生活法,难道不是好得很吗? 诚实劳动,勤劳致富,是一种美德。那么,希图不劳而获,少劳多获,平白得利,一夜暴富,就只能说是一种“不美之德”,甚至是“恶德”。我们要加以批评抨击。 当全社会普遍兴起“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道德追求,广大公民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再相信任何以物质利益诱惑的诡计,那么,骗子就无计可施,不能再祸害人,社会的进一步安宁和谐也就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
关键词:非法集资,农民,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