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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评议3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潘文静 2014-10-14 1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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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3召开的河北省打击新闻敲诈典型案例通报评议会上,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公开通报评议了3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

  河北省通报的3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为:

  马雪鹏等人假冒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案。2013年11月,根据有关线索,石家庄市扫黄办协调石家庄市彭后街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假冒记者身份、涉嫌敲诈勒索的9人犯罪团伙。经调查,2013年9月以来,马雪鹏等人私自制作“调查证”、“记者证”等采访证件,冒充“中国社会新闻调查中心河北站”站长、调查员及河北电视台记者。他们在石家庄、保定、衡水等地,对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等热点问题,以采访曝光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共获取赃款5万余元。根据上述情况,石家庄市已成立“马雪鹏等人假冒记者敲诈案”专案小组,全力侦办此案。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马雪鹏及刘某某、冯某某、苏某某等4人。其中,马雪鹏被批捕,其余3人取保候审。目前,石家庄市公安机关正在对其他5名涉案在逃人员实施网上追逃。

  李怀军假冒记者涉嫌诈骗案。2013年10月24日,曲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李怀军涉嫌诈骗。经公安部门调查,2013年7月至9月间,涉案嫌疑人李怀军自称“中国政务监督网”记者,以能帮助解决上访问题为由,先后向曲阳县北固张村村民郭某、孙某、郑某索要现金8600元。经调查,李怀军,男,邯郸市馆陶县人,冒充“中国政务监督网”正式记者,以收受钱财为目的,涉嫌诈骗犯罪。经曲阳县检察院批准,2013年11月8日,曲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怀军执行逮捕。2014年4月3日,曲阳县法院对李怀军涉嫌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姚易贵等人假冒记者涉嫌诈骗案。2014年1月6日,衡水市桃城区韩某到桃城区公安分局和平路刑警队报案称:2009年9月,韩某的房子被开发商强拆,后在本村阴某介绍下,韩某在北京见到了自称是“中国法治新闻社”记者的姚易贵及姚某、曾某某3人。姚易贵等人以为韩某申冤、争取更多拆迁补偿款、办事情需要花钱为由,先后几次向韩某诈骗现金共计35万余元(已退还韩某7万元)。接警后,桃城区公安分局和平路刑警队立即展开侦查,在经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中国法治新闻社”为假媒体机构、姚易贵等3人为假记者后,立即追捕犯罪嫌疑人,现已从湖南衡阳将姚易贵抓获。姚易贵对伙同姚某、曾某某对韩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4年3月19日,经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姚易贵被桃城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追捕中。

  通报评议会上,省新闻道德委委员和省直主要媒体代表先后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他们认为,我省有关部门对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工作高度重视,动作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社会上形成了声势。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从行业管理的源头加以治理,也需探索联合执法等更多新办法、新手段。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省记协主席相金科说,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既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也是为建设“三个河北”,推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举措。要痛下决心、动真碰硬,严加整治、纯洁队伍,坚决刹住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歪风,还新闻界一片净土蓝天。要突出重点,狠抓案件查处、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合力,使我省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来,对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及时通过电话、网络进行举报,省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有力打击。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报电话:0311-67561031;0311-87117806。

  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11-67561111;传真:0311-87117034。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举报电话(传真):0311-66993650。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电话(传真):0311-87800931。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举报电话(传真):0311-67562295。

关键词:通报,新闻敲诈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