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53人
今天(24日),省检察院发布消息,自今年3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污染环境犯罪,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7件209人,提起公诉198件307人;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77件153人。 围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实行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效震慑了犯罪。邢台市检察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快批捕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犯罪案件。 为严惩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环境评价、产能淘汰、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其中,廊坊市检察机关针对霸州、永清等小电镀作坊随意排放含有氰化物、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电镀废液,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的问题,严肃查处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犯罪,立案5件13人,已提起公诉4件11人。 全省检察机关还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集中排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况,加大监督移送、立案的力度,防止以罚代刑,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认真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探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截至6月底,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9件4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件71人;共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2件,其中,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03件,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94件。 |
关键词:职务犯罪,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