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凡提必核”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按照中央要求,河北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从2015年1月开始,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列为后备干部人选,都要进行抽查核实,今后“凡提必核”将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常态。 干部选任“凡提必核”,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支撑,值得称道和期待。据悉,2010年5月,中央就明确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必须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有关事项,但过来几年由于“报告”填完之后,往往就被锁进“文件柜”,没有抽查核实,所以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就是一个形式而已,态度极不端正,致使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漏报、错报、隐报等问题,至“报告”照交,贿赂照收。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这次河北省将“凡提必核”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常态,可谓“该出手时就出手”,为干部选任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干部选任“凡提必核”,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一计行之有效的良策,必须加以认真落实,要真刀真枪上阵,来真的、来实的,动真格的,严防“雷声大、雨点小”,否则只能是“雨过地皮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凡提必核”落实力度,逐级建立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及时出台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细化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处理办法,细化纪律要求,加强监督监管,对在抽查核实中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所选任干部本人作出说明,而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则要一律责令限期改正,一旦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只有这样,“凡提必核”才不至于流于形式,才能做到“雷声大,雨点更大”,才能成为今后干部选任的新常态。 毋庸置疑,干部选任“凡提必核” 把反腐“关卡”进行了前移,使干部多了预防腐败的自觉,是一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有益尝试。当前,人们对干部腐败现象有一种习惯性质疑,认为干部“十官九贪”,而“凡提必核”为选任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在干部提拔任用前,干部申报财产,加强抽查核对,有利于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带头反对铺张浪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也有利于打破人们“十官九贪”质疑式的惯性思维,增强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高干部的公信力。 |
关键词:选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