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提必查:从3%到10%,变化的不仅是数字

来源: 人民论坛网 作者: 2015-03-25 1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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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中央组织部对做好今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随着这项工作深入推进,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正努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从今年开始,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随机抽查比例由过去的3%—5%提高到10%,并开始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可见,在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事 项报告制度中,“凡提必查”作为一种手段,对领导干部形成了强大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正如专家表示,从国外情况看,则基本上没有主动核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情况的机制。

  为什么要“凡提必查”?“徒法不足以自行”,由于“只填报不核实”,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也恰因如此,实行“凡提必查”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和警示作用在逐步显现。比如,2014年以来,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 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有一个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笔者认为,面对每年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50万名领导干部,随机抽查3%—5%的比例,在范围和操作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入。因为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抽查3%,也可以抽查3.5%等等,只要是在3%—5%以内即可,这就容易造成各地在抽查数量上的不统一。而从2015年1月起,随机抽查比 例由过去的3%—5%提高到10%,一方面说明普查的范围更大了,也就是有15万多名领导干部将被普遍抽查;另一方面抽查比例也不存在“回旋空间”,各地 必须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避免了人为因素而造成抽查的“自由裁量”。

  从3%—5%提高到10%,这里面不仅仅是数字的变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体系在不断实践中加速形成,其实质性举措的“含金量”越来越高。通过10%的抽查核实比例,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可以说,如果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柄不断擦亮的“反腐利剑”,那么“凡提必查”则是干部选拔任用最厚重的底色。

关键词:领导干部,凡提必查,抽查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