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花千树 经济发展果万枝
——近5年来我省民族工作综述 我省是一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杂散居省份,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32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36%。主要居住在北部山区、坝上和东部黑龙港流域。我省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为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 全省有6个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3个民族县(滦平县、隆化县和平泉县)、51个民族乡、1416个民族村。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突出“发展、团结、繁荣”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着力巩固全省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民族地区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了党和国家各项民族政策带来的实惠。各族人民守望相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携手奋进,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而奋发努力。 加强民族团结,构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省委、省政府把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关键抓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要搞好民族团结。我省把每年的9月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积极推动“六进”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社区、模范经营户、模范楼院、模范个人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注重抓工作机制、抓正确导向、抓基层基础、抓措施落实,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坚持宣传、教育、创建、表彰“四轮驱动”,努力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氛围。通过创建活动,培养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使民族团结的观念牢牢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树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牢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使“三个离不开”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14年,1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2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这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以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又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全省处处绽放。 向民族地区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民族经济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河北省民族地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人才培养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民族地区予以重点扶持。 坚持到民族地区现场办公制度,为民族地区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我省坚持到民族地区现场办公制度已经30多年,全省形成了省到自治县、民族县,市到民族乡、县到民族村的三级现场办公模式。特别是近年来,现场办公参与范围越来越广,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帮扶资金越来越多,帮扶效果也越来越好,民族地区得到的实惠越来越丰厚。近5年,省到自治县(民族县),市到民族乡,县到民族村现场办公达100多次,帮扶项目5000多个,扶持资金215亿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刘众民对记者说,2014年7月16日,省政府副省长许宁带领省民委委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来到围场现场办公,共支持项目338个,帮扶资金136.81亿元。其中,无偿支援资金36.17亿元,贷款额度31.33亿元,意向支持资金69.31亿元,为围场解决了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问题。“这是围场满族蒙古族县成立25年来,河北省政府第6次来现场办公。”“与前几次现场办公相比,省领导重视程度、省直部门帮扶力度和项目对接广度前所未有、规模空前。” 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厅长潘冬青说,“如今现场办公已成为省政府帮助民族地区解决困难的一项制度,成为全省民族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这项制度将继续坚持下去。 挂钩帮扶,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省政府要求省民委委员单位挂钩帮扶民族乡,一个民委委员单位对应1至2个民族乡,实行长期挂钩帮扶。各省民委委员单位高度重视,视民族乡发展为己任,通过项目扶持、资金支持、政策指导、物资援助等形式,共帮扶51个民族乡各类资金1.5亿元,扶持项目1000多个,有效地改善了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乡各项事业发展。为解决民族乡工作运转中的特殊问题,省财政从2005年开始设立民族乡补助金,每乡每年补助3万元,2010年增加到每乡每年6万元。几年来,共补助民族乡资金2300多万元。 开展民族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带动全省民族村走向发展快车道。2009年,我省开展民族工作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创建活动,先后两批100个民族村被列为创建试点。省民族宗教事务厅还列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2年,全省民族工作示范村创建共投入资金7.7亿元,其中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投入3000万元,实施创建项目311个。2012年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又投入资金3000万元,带动各类投入1.35亿元。这些投入确保了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创建工作,各民族村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普遍得到改善。根据省民族宗教事务厅“一村一产业”的要求,各试点村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特色支柱产业初步形成规模,成为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民族工作示范村和特色村寨年产值达9.5亿元,农民人均年增收1800元,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实施了“百村帮困工程”,投入资金1180万元,帮助118个贫困民族村突破瓶颈、发挥优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经过探索和实践,民委委员制度、现场办公制度、挂钩帮扶民族乡制度和民族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帮扶机制,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助推力,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14年,河北省民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67.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1986元,较“十一五”分别增长54.6%、22.3%。 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提供精神动力 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近年来,我省十分注重民族文化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注重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采取政府引导、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人才培养的方针,形成了政府引动、政策推动、人才促动、市场牵动的民族传统文化发展合力。为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河北省多次举办了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调演、少数民族书画展摄影。发现、推出了一大批少数民族文艺、文化新人。为了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乡镇组织成立了民族文化站、书画社、秧歌队、京剧社等群众性文化团体。少数民族居民“人人展一展歌喉,家家亮一亮绝技”,成为民族地区的一个风尚,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文化生活、美化精神生活的积极性。大厂回族自治县评剧歌舞团深入生活,扎根农村,编演了许多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被树为全国文化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丰宁满族自治县依托民族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滕氏布糊画”和“丰宁剪纸”等传统民族文化艺术已享誉国内外,发展成为该县文化产业的龙头。文化部命名丰宁为“全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 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目前,6个自治县、3个民族县都建有文化馆、图书馆,馆舍面积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中,文化馆总面积达15000平方米,图书馆总面积达17000平米,藏书总量达到4500余万册。 少数民族古迹和历史遗迹进行了有效保护。我省许多地方建立了民俗、民风博物馆,使民风、民俗和民族传统工艺得以很好地挖掘整理和利用。目前,已有五百多处少数民族古迹得以恢复。随着第三产业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这些民族古迹正在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的古籍挖掘整理和编纂工作初见成效。到目前,我省已收集整理了满族碑文100余块,满族家谱35份,回族家谱43份,登记民族古籍书目15000余册,经卷、诰奉、民间故事等20000多份,整理出版了蒙、汉合璧的《八沟厅备志》和《承德道服役全书》,《承德少数民族家谱集》,《少数民族碑文集》、《河北回族家谱选编》、《河北回族碑匾楹联选编》等书籍,为传承民族文化奠定了基础。 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 我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把民族教育工作作为大事去抓,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提高民族教育的发展水平。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搞好双语教育。全省6个自治县和3个民族县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省民族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形成了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根据少数民族散杂居的特点,在安排教育专项经费时,实行对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倾斜,在安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资金时,民族地区均高于其它县区10%—15%。近5年来,支持资金2.8亿元,用于调整民族地区中小学布局、寄宿制学和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教育质量。经过调整布局,全省设置了民族小学397所,民族中学80所,民族大专院校2所(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师大附属民族学院),在校少数民族学生10万多人。从1998年开始,河北省在全省10所重点大学开办了少数民族大本预科班。目前,民族预科班每年招生指标已达600名。他们还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了大中专招生、录取、分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自治县、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考院校录取分数线内下降80分择优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民族预科班降分政策大大加快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进程,深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 “委省共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提高民族高校教育水平。经多方协调、共同努力,2014年12月,国家民委和河北省政府“委省共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正式签约,为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教育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活动。每年暑假开学第一天,河北省所有学校都开展了上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把加强民族团结、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 发展民族体育事业,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我省把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健康水平,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任务来抓,民族体育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积极挖掘、整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到目前为止,我全省共挖掘、整理了珍珠球、木球、花毽、二贵摔跤、霸王鞭、宽城背杆、猴打棒等近百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和表演项目。许多项目得到推广和普及,已经成为各族群众强身健体的日常运动。隆化的二贵摔跤、围场的珍珠球、孟村的八极拳等17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依托高校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在我省体育学院社会体育系设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截至目前,共招收培养了满、回、蒙古等各民族学生300多名。此外,河北师范大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衡水学院等院校,也开设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课程。如今,这些学生已成为普及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骨干力量。 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不断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的竞技和表演水平。河北省共建立了21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各训练基地逐步完善了训练计划和规章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 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使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开展逐步走向制度化、社会化。1982年,在沧州市举办了第一届河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此后,每4年一次。通过定期举办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有力地推动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从农村、牧区进入学校、企业和城市,成为群众体育运动的主要内容,如摔跤、花毽、武术等,还作为河北省的强项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了优异成绩。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把社区办成民族团结之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大量少数民族进入城市务工、经商、求学、就业,河北省民族工作部门针对这一状况,不断探索、改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思路,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各地一方面把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重要阵地,利用板报橱窗、标语漫画、文艺演出、答题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浓厚了“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把社区作为服务流动少数民族的重要基地,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热线和接待站,完善服务制度机制,帮助流动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让进城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少数民族能够进的来、留得住、发展好。唐山、廊坊、沧州、石家庄等城市在社区率先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热线,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搭建了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了各族群众联谊机制,完善了多部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唐山在每个县、区确定2—3个社区作为创建重点,石家庄把创建活动拓展到少数民族群众较少的社区,邯郸市在重点企业居民区推进创建活动,廊坊、沧州、保定等市民族宗教局聘请了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对清真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监督。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通过精心培育打造,涌现出了唐山市福乐园社区、张家口土尔沟社区、沧州民主社区、邯郸百乐苑社区、石家庄华泰家园社区、秦皇岛华苑社区、承德潘家沟社区、保定东元宝社区、邢台牛市新街社区、廊坊荣昌街社区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成为全省社区民族工作的品牌和亮点。2014年在唐山市召开了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现场观摩会,推广了各市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经验。 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强有力保证 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市、县级配备、培训少数民族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为阵地,对少数民族干部有计划、分批次进行培训。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厅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到今年已连续举办了10期,共培训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478人次。 精心选拔后备干部,做好重点培养工作。对综合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各级组织部门及时纳入视野,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培养锻炼计划,对其进行重点培养锻炼。对缺少基层经验的各级机关中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放到基层领导岗位挂职,在工作一线锻炼培养,同时,把基层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安排到上级机关挂职或任职。通过有意识地多层次、多岗位交流,使他们经受了全面锻炼,加快了成长步伐。自2000年开始,已经有6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挂职得到锻炼,其中200多名得到了提拔。 据了解,我省现在有少数民族干部7.2万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6.4%;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972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1%,均已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5个设区市的党政领导班子中,均有少数民族干部;除6个自治县以外,少数民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39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35个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这些政策性措施的制定,从不同方面解决了全省民族干部工作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对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个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调动少数民族干部的积极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些少数民族干部,在关键时候能够用得上,特别是在处理涉及民族纠纷时,发挥了特殊作用,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
关键词:民族团结,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