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93号汽油每升降0.17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我省自8月4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0元和21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055元和6085元。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车用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执行。这是我省成品油价格连续第四次下调,也是年内第七次下调。 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我省93号汽油每升5.97元,降了0.17元。97号汽油每升6.30元,0号柴油每升5.56元,均降了0.19元。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Ⅳ)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仍为0.006元/人公里。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相关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
关键词:汽油价格,零售价格,标准品,道路客运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