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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 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 2015-10-21 08: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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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深化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适合科研规律和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科研经费配置办法,探索建立专项任务单列预算、优秀成果后期资助的经费配置机制。按照“分项核算”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科研规律和智库运行规律,制定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专家咨询劳务报酬制度,尊重智力劳动,体现思想价值,激发创新活力。科学合理编制和评估经费预算,以支持研究人员按研究方向持续研究。制定有别于自然科学经费管理的智库课题与合作项目经费专项管理细则,规范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支出管理,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审计,加大对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预算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考核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鼓励智库通过为基层、企业和社会服务增加收入,对智库服务性收入参照高技术服务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减免。事业单位性质的智库研究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智库专家可从服务性收入中获取一定的智力劳务报酬。

  (十七)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改革。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构建用户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建立智库成果报告制度,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提高转化效率。完善成果交流评议机制。加快构建“智库谋划、部门决断”的合理分工决策平台。对省委、省政府将出台的重大决策,由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不同智库、不同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全面评价决策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对完成后的全省重大课题,由智库组织有关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议。完善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实行研究成果分类送审制度和质量把关制度。凡有向省委、省政府直报研究成果通道的智库,要精益求精,严把质量关,并视情分类为社会民间智库的研究成果搭桥铺路,搞好服务。对党委和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和涉及国家安全、科技机密、商业秘密的智库成果,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发布。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由省智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士对各类智库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进行评定。对创新性强、切合实际、已被采纳或部分采纳的决策研究咨询成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参考。

  (十八)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要完善各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选拔机制,制定科学选人标准和遴选程序,按照少而精、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优化专家智库结构。认真挑选领军人物,把政治嗅觉敏锐、思维开放活跃、学术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高超、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吸纳到智库中来。创新人才管理和培养机制,探索实施智库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着力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理论人才和重点学科骨干人才,注重吸纳京津各领域各行业的领军人物和人才团队。深化人事管理、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制度改革,探索将民间智库纳入职称评定序列的办法,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遴选对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建立资深研究员制度以及整合社会学术资源的“特约研究员”制度。适当提高高级职称评聘比例,为高学历人才晋升职称开辟通道。加强智库与党政部门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党政机关与各类智库之间人才挂任职相互有序流动的“旋转门”机制,定期安排智库人才到市县挂职,提高智库人才实际操作能力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深化财政供养智库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养老制度并轨,加快推进实质性聘用制,建立人才竞争淘汰机制,盘活人才和岗位资源。下放财政供养智库人事管理权,允许在不突破财政供养基数的基础上,采用开放竞争、公开招聘方式,不拘一格纳贤才,扩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层次。

  (十九)深化省际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改革。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对外传播能力和话语体系建设,提升河北智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计划地组织智库研究人员到发达地区、发达国家考察学习、工作。着力构建服务需求、问题导向、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多学科交叉、多层次开放的智库协作机制。以省级“2011计划”实施及各类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抓手,支持我省智库与省内外各类智库的合作。建立健全与省外智库特别是京津智库的交流合作机制,整合京津冀智库资源,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和思路。建立完善海内外智库学者信息沟通、学术交流机制。简化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促进智库专家与国外智库交流沟通,增强对相关国家、相关智库情况的了解;增加智库外语人才,为国际交流创造条件;加强依法监督等措施,防止国家秘密泄露。设立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就我省经济发展的相关重大课题,吸收相关国家智库专家合作研究。建立中外智库交流平台,积极构建和打造开放式研究平台,扩大人文社会科学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开展政策对外解读,进一步提升河北社会科学研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提升燕赵文化软实力。由省社科院牵头定期举办国际性智库论坛,加强与国外各智库专家的交流,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注重吸纳国外一流智库独特、规范、最新的管理经验和研究方法,通过智库开放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五、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二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党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和落实党政信息公开机制,发挥党政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共信息平台作用,促进党政信息资源与智库共享。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扩展信息共享范围,主动依法在有关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将《河北快报》等适宜公开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及时公开。完善各种经济信息、政务信息汇集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向智库机构通报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为各类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创造条件,为决策咨询服务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提供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置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对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进行问责。以省社科院为依托,以打造具有河北地域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数据调研、分析、交流、研判中心为目标,结合河北社会科学各学科的调研数据、成果数据、社会科学出版数据以及云计算理念,通过资源整合及构建数字化学习平台,建立“河北省社会科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满足新型社会科学智库建设的知识服务交流需求。建立完善省情研究数据库,科学分析汇总省情资料,打造权威省情数据发布平台。完善科研动态监测平台,引入国际先进的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向政府和社会提供评价服务,实现对我省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监测、评估、预警、预测,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决策方案。建立我省智库成果年度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最新成果信息,使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党政决策、服务民生改善,服务河北发展。

  (二十一)完善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完善政府决策程序相关法规规章,制定《省级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将认真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决策的法定环节中。明确专家咨询机构的职能和权限及咨询范围,并贯穿于决策的论证、运作、绩效评估等各个阶段。探索建立智库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长效机制。将代表性智库和智库专家纳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政策评估的范围,分专业领域建立智库专家库。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文史馆员、社会组织中相关专业领军人物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由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河北决策咨询网”,收集民间咨政建言,整理发布官方与非官方信息。探索建立决策部门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

  (二十二)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把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的过程和质量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公共职能部门审批、监管和检查有关工作的重要指标。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建立有关部门对智库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等制度,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省政府研究室共同牵头组建“河北政策评估中心”,探索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政府内部评估和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机制,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十三)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稳步推进提供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满足政府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决策需求,完善智库产品市场和智库平等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制度环境。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指导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制定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明确购买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机构,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智库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智库思想产品。政府相关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向智库征集预案,由所有提供编制规划预案的智库同台竞争,通过对预案内容、专家团队、以往业绩、报价等方面打分确定最终结果。智库通过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列入智库服务性收入,用于弥补相应的智库产品生产成本、支付专家智力劳务报酬和智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需求调查、计划发布、政策宣传、数据统计等工作。加强购买服务监管,保证购买服务质量,实现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持续化。

  (二十四)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着眼于传播主流思想价值,集聚社会正能量,发挥智库在阐释党的理论、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方面的宣传引导功能。支持与省内外高水平智库开展合作研究,举办高层论坛,打造高端引领、集中发布、影响广泛的智库成果发布品牌,增强智库的传播能力。充分利用传统出版媒介和现代网络媒体宣传推广智库成果,鼓励各类智库通过各种媒体、论坛发出河北好声音,支持善于研究、阐释政策的人才走向社会,做名人、名嘴、名家,为他们充分展示才华提供机会、搭建平台,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坚持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加强对智库主办的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出版物以及微博、微信等公共账号的管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充分认识河北新型智库的地位和作用,加强规划,统筹部署,分类指导,把智库建设作为推进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决策的必要环节中,善用、善待、善管智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创新支持、服务、协作、激励等体制机制,把河北的智库做大做强,把智库的作用发挥好。建立河北省智库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省智库管理、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服务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委政策研究室承担。设立“河北省新型智库建设服务中心”,从准确把握决策需求、快速组织调研、提高成果质量、加强政策建议的及时性和管用性等方面,建立起完善有力的服务保障程序。

  (二十六)不断完善智库管理。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制定《河北新型智库管理办法》,出台具体明晰的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确保智库所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协调互动,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发展。

  (二十七)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河北省智库建设分类支持办法,根据不同类型智库的性质、特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成果采用奖励、课题补助等方式对各类智库建设给予经费支持。鼓励智库利用服务性收入、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立发展基金,用于智库专家教育培训、人才招聘、成果宣传、对外合作交流、固定资产购建等。落实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

  (二十八)加强智库法制道德建设。在社会组织注册和监管、社会捐助等方面,加快出台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智库建设的地方性立法,让各类智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依规清除乱贴标签的所谓“智库”。引导智库专家强化职业道德,发扬团队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营造各类智库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保密纪律意识,积极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贡献聪明才智。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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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新型智库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