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立法新进展:重点立法协同项目将启动
京津冀三地立法进入协同实施阶段 日前,天津市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章“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是在征求我省和北京市人大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同时,列入我省今年重点立法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也已向京津两地人大征求意见。记者今天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一年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工作已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今后京津冀三地立法将更多凸现协同发展色彩。 将启动一批急需立法协同项目 “一批急需的立法协同项目将立即着手启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志广说,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围绕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要求,我省应抓紧谋划和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应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扶贫开发、道路交通法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等立法项目作为重点,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提供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京津冀在重点领域开展协同立法 京津冀三地将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方面率先突破,谋划和推进重大立法项目联合攻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志广说,除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三地还将在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促进人才和其他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等方面,加强重大立法项目联合攻关。其中涉及国家专属立法权范围的事项,三地可以联合向国家提出立法建议。 加强各环节沟通协商实现三地联动 目前三地都出台了关于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但在具体的立法项目上如何协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认为,要加强立法工作中各环节沟通协商,实现三省市立法工作联动和良性互动。高绍林认为,天津自贸试验区是北方唯一的自贸试验区,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年天津人大一个重要立法项目就是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立法过程中我们要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听取北京、河北方面的意见,共同研究制定好这部条例,使自贸试验区能够发挥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立法,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