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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马书广 孟捷 2017-12-04 0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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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马书广 摄

  长城新媒体保定12月2日讯(记者 马书广 孟捷)11月30日,保定市举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保定市委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刘力权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保定市委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主持人刘力权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让民众更好的了解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良好局面,使保定的天更蓝,水更绿,人民更健康,特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肖宝元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红卫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耿玉山同志。

  这次新闻发布会共有两个环节:一是介绍相关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肖宝元介绍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保定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 肖宝元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好: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的艰苦努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这里感谢全市人民在大气污染防治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当中给予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感谢各级各类媒体的关心、关注和贡献。下面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全市空气质量实现进一步改善,秋冬季改善更明显,县市区改善更明显。

  一是按照大气十条,省政府下达保定市的五年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提前1年完成。截直11月28日,全市PM2.5浓度82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43%,省下达保定市的任务是下降33%。

  二是今年以来空气质量同比进一步改善。在1、2月份遭遇了50年来罕见的、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实现了全市空气质量的改善,截至11月28日,全市空气质量两项主要指标实现了双下降:空气污染综合指数8.17,同比下降1.33%,PM2.5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这在京津冀许多城市不降反升的情况下,实现这样一个下降非常不易,另外大家说熟悉的二氧化硫的浓度显著下降,全市降低24.32%,降幅比较大,保定市的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在去年年底扭转被动的基础上,今年能够实现进一步的进位。

  三是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空气质量改善更加明显。10月1日至11月28日,保定市PM2.5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8%,下降率在京津冀传输通道“2+26”城市中排名第3(第一是北京,第二石家庄,第三保定)。10月份保定市退出了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后10名,11月份下降幅度也非常大,根据初步的统计,11月份PM2.5浓度现在是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5%。

  在全省县、市、区的排名当中,保定市新三区和各县、市在全省排名整体上普遍较好,污染指数较低,改善幅度较大。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以工程项目为支撑,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干了很多大事、硬事,特别是空气质量改善能够取得这样可喜的进步,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各部门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同时也说明我们治理大气污染的方向、路径和措施是正确、有效的,我们按“标准化、科学化、网格化、法治化”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了九项治本措施和十大治理工程。一是散煤污染控制取得较大进展。在去年主城区三环以内散煤清零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在保北9县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建设禁煤区,市主城区周边气化工程又有新的扩展,全市气代煤、电代煤完成60多万户,工程量浩大。保定市域范围内拆除了1万1千多台燃煤锅炉,到今年10月份,全市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基本实现替代改造。二是企业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这几年我们推动了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大家所熟悉的有六九硅业、天威线材、亚新钢铁、天鹅化纤,涞源的奥宇钢铁,还有正在推进的风帆美新等污染大户企业);推动重点行业的排放治理,突出的是电力、水泥行业通过治理实现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排放;在此基础上,今年突出的推动了“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包括雄安新区在内,全市共整治“散乱污”企业24274家,其中关停取缔17715家。通过整治“散乱污”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三是城市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这几年我们在落实加强对工地6个100%监管和道路洒水保洁的基础上,今年突出的完成了市区三环内163条土路的硬化和32万平方米的裸土整治。四是加强机动车的污染管控。2013年以来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7万辆。主城区实行黄牌照大货车限行措施,常态化限行2个尾号。油品油质得到新的提升。

  同时,我们狠抓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保定市大气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保持了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强化各类环保的督查、巡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和联合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保持零容忍,对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人员实施严厉问责。可以说,全市上下重视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我们还要讲,大气污染防治这一场蓝天保卫战,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人民战争。在工作的推进当中,全市人民、各类企业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客观的讲,在一些方面或环节给大家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一些不便,比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工程量浩大,有些地方需要穿越铁路,在取暖期到来的时候,有些工程个别地方还没有完工,有的壁挂炉没能及时到货,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工地、企业承受了很大的代价,在这里再次感谢人民群众,感谢企业家做出的贡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工作,有效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三、打赢蓝天保卫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繁重。

  现在正值取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因为保定大气污染的主要矛盾是取暖期的散煤污染,这个问题已经做了很多的工程,但是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所以要取得空气质量的改善,减少或遏制雾霾的发生,还需要进一步的精准施治,有效作为。目前全市正在集中力量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攻坚行动,同时也在谋划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步的想法,一是继续将解决取暖期散煤污染作为重中之重,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特别是要更多的推进电代煤工程。二是严守两条底线,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一条底线是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底线,坚持露头就打,严防形成新的“散乱污”;二要严守达标排放底线,要推动VOC治理、氮氧化物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和矿山粉尘治理。三是以精细化管理为主攻方向,把城市、把县城管理得更加干净,减少扬尘污染;四是以大型柴油车为重点,强化对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治理和管控;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和执法监管,实现精准治霾和依法治霾,保持高压态势,使违法排污无处藏身。

  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支持和广泛参与我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完成改气、改电、改集中供热的,不能再烧煤;没有改气、改电、集中供热的要主动烧达标煤、优质煤炭。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做到不烧垃圾,不烧秸秆。企业家们要主动担负起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各商铺门店做好“门前三包”,落实硬化、净化、绿化措施。我们非常欢迎全社会加强监督和举报投诉,12369举报电话24小时有受理。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保定市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区位敏感性,决定了保定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但是通过这几年来我们的艰苦探索,通过以工程项目为支撑打下的基础,我们对保定市空气质量改善充满信心,我们相信,有十九大精神的指引,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前进中的困难,一定能够打赢蓝天保卫战。

  主持人:下面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红卫介绍我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

  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戴红卫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定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13日正式修订印发了《保定市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5年。

  一、全面禁放,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我市目前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是由市政府于2013年11月1日印发执行的。4年间,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严厉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破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41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51名,及时劝阻欲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00余次。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改善我市环保形势的迫切需要以及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广泛关注,在市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市公安局就新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开展了多次、多层面、大范围的问卷调查,面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其中95.4%的被调查者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污染有很大影响。从我省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看,所有地市均出台了禁限放规定,其中沧州市在全省率先执行了全年禁放措施。正是在这种形势背景下,市政府才下大力、下决心,重新修订了禁限放规定,扩大了禁放范围,严格了禁放时间,将源头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公安部门是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机关。在新规定执行后,公安机关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规定的执行。一是事先告知。派出所民警定期到辖区酒店、餐厅,获取因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生日升学等事宜举办宴会的人员名单、联络方式及详细情况,社区民警采取电话联络或见面约谈的方式,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提醒和劝阻工作,做到“不漏一事,不漏一人”。二是三级联查。市公安局危爆支队、市区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婚嫁吉日重点时段对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周边等重点部位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劝阻欲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监督其收回全部烟花爆竹。三是重点监控。针对市区环境监测重点区域,辖区各派出所重点监控监测点附近的居民小区、城中村、酒店、餐厅等,确保相关重点部位不发生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四是源头管控。通过实行烟花爆竹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监督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固定和临时点在销售烟花爆竹时,详细了解购买人的燃放区域,在禁限放区域内燃放的一律不予销售。五是营造氛围。在新规定的宣传工作中,市公安局将充分借助媒体资源,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同时,设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在居委会、村委会、居民小区、楼宇单元、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装订悬挂,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集中整治,严防严控,确保成效。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2日(正月十五),市政府将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供销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保定市主城区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落实到位。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将组织莲池、竞秀、高新区公安分局,安排部署足够警力,在保定市主城区的禁放区域内不间断开展巡逻查控,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控和遏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主持人:下面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耿玉山介绍我市分散燃煤控制工作情况。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耿玉山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是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1+18”方案的总体部署,我局立足职能,将劣质散煤管控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管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先后组织开展了红盾治污、市场监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全市已经停办理煤炭销售类《营业执照》。市主城区“禁燃区”和北部9县“禁煤区”已按要求实现散煤实际经营网点清零。保定市主城区“禁燃区”内煤炭销售类企业《营业执照》已经全部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在《保定日报》发布《通告》,督促北部九县“禁煤区”内的149家煤炭销售企业依法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全市共有散煤经营户402户,实际经营户198户,有些经营者虽持有营业执照但已不再实际经营煤炭。今年以来,全市已取缔无照散煤经营网点513户。

  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煤质监管。建立完善监管台账,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加大流通领域散煤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共抽检散煤经营户594户,抽检覆盖率达100%;完成抽检620个批次,其中已出具报告429个批次,合格率为96%,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全市共查处涉煤案件30件,罚没款16.4万元,没收散煤128吨。

  三是聚焦问题强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将劣质散煤控管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十九大期间,我局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形式,逐项对照,实施精准督导。近期,我局又会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组成联合督导组,重点对煤炭经营集中的阜平县平阳镇、曲阳县庄窠乡、涞源县水堡镇3个煤炭园区、12个经营网点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职尽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口,督促有关企业尽快办理完毕注销或变更手续。加大劣质散煤管控和抽检力度,对1次抽检不合格散煤的经营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对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煤炭经营项目;落实罚款与没收劣质散煤并重职责措施,确保劣质散煤不回流市场。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优势,营造劣质散煤管控的浓厚氛围。

  最后,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也希望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坚决打击销售、使用劣质分散燃煤非法行为。

  谢谢!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河北头条记者:肖局长,请介绍一下我市开展网格化监测精准治霾的情况?

  保定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肖宝元:大气污染的成因,特别是PM2.5的形成,原因非常复杂,有物理的过程,有化学的过程,有产业的因素,有气象的因素,有地理环境的因素,各级、各相关的技术单位都在研究,这些复杂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国务院总理基金对传输通道城市给予了特别支持,由环保部直接组织专家,一城一策进行进一步源解析研究,对每个城市拿出精准的治理方案。

  保定市的空气质量如何,主要的数据来自于国控监测点位,自动监测、自动传输、自动排名。如何实现精准治理,我们已经做的工作就是进行进一步的加密监测。市区现有的6个国控点位,我们保定市建立了网格化监控预警系统,在这6个监测点6参数的基础上,设置了886个微型点位,监测6项参数,分别是PM10、PM2.5、SO2、NO2、O3、CO,通过这800多个点位对市区工地、企业、道路实现加密的、全覆盖的、更精准的监测,目的就是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治理和监管。我市的这个项目2016年底已经建成,现在我们通过网格化监测调度中心,用手机、用电脑就能够知道保定市区哪个地方污染重,什么指标污染重,是扬尘还是燃煤,还是氮氧化物,还是一氧化碳,如果二氧化硫高,基本可以确定这个位置存在燃煤污染。

  通过网格化监测系统我们可以实施精准的治理,精准的执法,并对未来72小时进行预警预报。保定市网格化监测指挥系统在全国搞得是最早的,我们的规模和密度是最大的,现在来看,发挥的效益是非常大的,下一步这项工作还要进一步推动,要在全市各个乡镇都要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把乡镇和农村监测网建立起来,给下一步精准治霾,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保定电台记者:请问戴局长,新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出台后,春节期间特别是大年三十和初一也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吗?

  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红卫:新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十分明确,保定市主城区(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是说全年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同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燕赵都市报记者:请问戴局长,如果发现春节期间有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如何处理?

  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红卫: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特别是在这次市政府牵头组织的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门一经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对违法人员顶格处理,一律予以行政拘留,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唐尧网记者:请问耿局长,在“禁煤区”的煤炭市场清零工作开展有什么困难?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耿玉山:“禁煤区”涉及我市9个县(市、区),区域大,人员多,煤炭经营企业较多,我们市场监督部门压力非常大,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挨户宣传国家政策,主动上门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提供政策上的指导和支持。例如:白沟有2家煤炭销售点负责人迟迟不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咱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帮助转型,一家开始经营餐饮,另外一家去外地从事种植业。

  在“禁煤区”煤炭市场清零工作中,我们也感觉到我们广大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很支持的,基本能够主动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或变更。虽然有部分煤炭销售企业债权没有处理完毕,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但也都不在经营。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会后欢迎到相关部门采访。谢谢大家。

关键词:保定,新闻发布会,大气污染

责任编辑:孙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