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按照《通知》中的进度安排,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整体分方案制定、试点推进、全面推开三个阶段进行。当前正处于试点推进(2018年1月-2019年12月)阶段。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一起来看《通知》中都有哪些重点内容!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通知》中明确,我省将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药品挂钩
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落实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按照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可按照规定的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执行,也可自行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或者不设置基础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
医生职称晋升须有基层工作经验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一年。城市公立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
普及居民健康卡
加强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建设,实现与区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立起医疗、医保、医药以及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之间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加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
强化政府管理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支持中医医院
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医院自主招聘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可依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自主选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艰苦边远地区公立医院可实行“四放一选”的招聘办法,放宽学历、专业限制,放宽年龄、工作年限限制,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放宽分数线限制,同时加大选聘人才力度。
严惩大处方、骗保、药品回扣
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
严禁豪华装修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17年11月-12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具体步骤和要求等。
第二阶段:试点推进(2018年1月-2019年12月)。各市遴选确定2-3家公立医院作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鼓励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验收评估,适时在全省推广扩面。
第三阶段:全面推开(2020年1月-2020年12月)。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在全省范围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