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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系统127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来源: 河北日报  
2018-04-04 0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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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公告,4月1日起,全省税务系统开始施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共列出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27个事项。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上门即办、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一项重大‘放管服’措施。施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是我省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子剑表示。

  《清单》中所列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纳税人可通过河北省国税局官方网站(http://www.he-n-tax.gov.cn/)、河北省地税局官方网站(http://www.hebds.gov.cn/)的“办税指南”栏目查阅。

  据悉,《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并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官方网站公布。

关键词:办税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