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获悉,河北省在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共立案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732起,拟罚款6.44亿元。其中,省本级立案行政处罚案件408起,拟罚款2.79亿元。
2017年9月至今年3月,省环保厅统筹省、市、县(市、区)三级环境执法力量,开展了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排污企业95605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4746个。
“五轮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针对性强、专业水平高、检查力度大,执法方式、执法规模、执法效果均实现历史性突破。”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行动中,我省瞄准涉气企业普遍存在的环境管理短板和盲区,将执法重点从单一注重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向污染物收集、处理、达标并重转变,促进企业提高了污染治理意识,补齐了环境管理短板。
3月20日,我省各执法检查组共发现环境问题116个。在当日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上,被点名的6家企业中,唐山市矿山机械厂、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黄骅市君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
随着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一些大中型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基本完备后,我省强化了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管控,倒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五轮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查处2520起涉及重点行业企业运输、装卸、储存及生产过程等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违法案件。
专项行动中,我省紧盯重点区域,对涉气排污企业集中的地区,开展体检式执法检查。对唐山和邯郸钢铁行业企业聚集区、沧州化工行业聚集区等多个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排查,提升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体治理水平。
专项行动中,我省不仅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还紧盯环境问题的整改进行严格复查复核。自第二轮专项行动开始,我省建立了复查机制。各驻市执法检查组对已发现问题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拒不整改企业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相继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问题的168家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
严打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五轮专项行动期间,共取缔违法企业506家,责令停产、限产企业717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334人,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