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近日司法部对全国500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000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省33个集体、76名个人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8675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75个,涉及16个纠纷多发行业、领域。全省在册人民调解员达33.8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1万人。据悉,2014年以来,我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839件,防止群体访和群体性事件62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