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河北省将进入主汛期,防汛工作也进入关键时期。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预案提出,重要堤防、闸涵、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沥涝灾害、山洪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根据预案,省、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省政府设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抗旱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对重大水旱灾害延长预见期,重大险情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
预案强调了预防和预警机制。要求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当河道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要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时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要在30分钟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在每日6时前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重要堤防、闸涵等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堤防、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
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要按照调度权限,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即向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局部一般性灾情要在2小时内报送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立即核实上报,范围大、致灾严重的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并跟踪核实上报实时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个人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汛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
预案要求,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高度重视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