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日前印发《河北省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提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目标:结合暑期汛期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多等实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暑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在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暑期汛期季节特点,对矿山、尾矿库等11个行业领域重点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该项工作从7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
矿山: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清查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尾矿库:加强对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包库责任制和“四个一律”“五个到位”度汛硬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危险物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以及防雷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各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加强冬奥会张家口赛区、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重点对轨道交通、民航、铁路、水运、港区安全防护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及所属企业,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检测、维修、保养,确保不发生问题。
渔业船舶:加强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旅游景区:加强对景区玻璃栈道安全隐患排查,未经验收一律停止运营。加强水上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在水位上涨、水流加急以及大风暴雨天气,采取游船停止航运、漂流项目停业等措施,保证游客和从业人员安全。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及时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做好个人安全防范。
城乡公共设施:加强对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城镇燃气和电代煤、气代煤建筑设施施工、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城市地铁、地下商场、大型综合体、渣土垃圾受纳场、油气管道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监测、巡查;突出高层建筑、电器、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学校:加强对学生有关防溺水、防触电、旅游出行等方面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活动组织单位和带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探险、郊游、游泳、演出、比赛和游学、拓展训练等活动安全。
水利和地质灾害:加强水库泄洪、河道分洪等工作,确保堤防、水库安全;加强监测和预警,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险情要立即撤人,确保安全;加强对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山地或河谷地区的村镇、集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排查。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提前做好风险防控,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