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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发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18-07-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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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

  地点: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持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副处长王立全

  发言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亚平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裘 民

  主持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副处长王立全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是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副处长王立全,坐在我身边的两位发言人,分别是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亚平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裘民同志。下面进行发布会第一环节,请李亚平局长发言。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亚平

  记者朋友们辛苦了!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目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各项重大部署,攻坚克难、勠力同心,“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全市法院2016年至今共受理执行案件5.33万件,执结4.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86亿元。2018年1月至今,受理执行案件1.88万件,同比增长63%,执结0.7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38亿元。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提取的数据来看,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核心指标数值稳步提升,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逐渐接近。

  下面向大家逐一介绍具体工作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基层实践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四个基本”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承德中院根据上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立足现有司法资源,陆续出台了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目标的工作方案。各县区基层人民法院也积极跟进制定落实细则。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始终能够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二)努力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我市各级党委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出台相关文件,协调构建多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2016年,承德中院联合承德市公安局和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2018年,承德中院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分别建立了执行车辆查控和被执行人临时控制联动机制。宽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目前,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不断完善网络查控系统,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全市两级法院在用足用好全国性网络查控系统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推进地方性查控网络建设,在河北省率先接入承德银行等地方性银行数据;另一方面继续用好传统查控方式,穷尽查人找物措施。2016年3月以来,全市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市级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的现场查控方式,对6.4万余件执行案件进行了28万次执行财产查控,共冻结资金333亿元,查询车辆3万余辆、证券1万余股、不动产2.8万项,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规避执行难题

  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033人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7人;累计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790人次,限制出境27人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7800份,罚款194.56万元,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承德市政府在2017年6月印发《承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大对诉讼失信与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平泉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我市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始受到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标正在逐渐变成现实。

  (五)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全市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加快财产处置效率,祛除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链条,实现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从2017年3月网拍系统上线至今,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量4981件,成交额3.3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2.76%,溢价率8.1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600余万元(按照成交额5%计算)。

  (六)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着力解决执行管理难题

  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执行管理新模式。通过办案流程系统让全市执行干警在一个平台上办案,加强对各类执行案件37个关键节点的管控,规范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通过“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各类执行事项督办、异地执行事项委托、执行协作、远程会商、网拍监管、舆情监控、款物管理、申诉信访、执行质效管理等20余项工作。通过“智慧执行”,将执行进度、执行程序、执行结果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执行案件“建档立卡、分类施策”。加强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严格适用标准和程序要件,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七)认真进行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近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密集出台了财产保全、网络拍卖、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仲裁执行等30多个涉执行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承德中院也陆续制定了《关于民事执行悬赏执行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协同基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工作细则》、《执行信访案件办理规定》、《涉执网络舆情工作方案》等指导意见。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和《关于规范执行工作的“十必须”规定》成为钢铁纪律。执行工作的制度篱笆越扎越紧,执行规范化越来越强,促使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起“依法、规范、文明”的办案意识。同时,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严重的执行办案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八)开展各种专项执行行动,持续保持强大法律威慑

  2016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共执行到位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金额超过6100万元,今年将努力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实际执结。每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16年以来执行到位涉民生案款1.66亿元,发放涉执行案件司法救助款1300万元。开展执行案款大清理专项行动,对长期以来沉淀的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清理,共发还案款2876万元。各地法院纷纷开展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例如中院组织开展了“2016飓风行动”、“2017紫塞风暴行动”,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了“2018兴隆行动”、“营子区鹰城利剑”、“围场利剑”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持续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

  (九)积极进行执行法制宣传,弘扬守法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一方面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大力弘扬守法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大力宣传抗拒执行和逃避执行的法律责任,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舆论压力,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承德中院在市区显要位置和楼宇电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放热点公交线路执行公益广告,拍摄了执行题材微电影《飓风行动》,通过新媒体和官方网站推送执行工作信息。平泉法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讲解“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兴隆法院对“2018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的报道稿件在《人民法院报》等全国媒体刊发。承德县、宽城等基层人民法院深入乡村张贴执行法制宣传公告。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媒体执行宣传攻势伴随始终,较好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全市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执行工作规律,坚定必胜信念,坚持人民立场,通过忘我的努力和无畏的创新,为“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