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的事项。
会议研究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以上草案分别提请第四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研究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审查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提交第四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的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提交第四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副主任王刚、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