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河北省食药监局探索构建了食药安全信息化信用体系。2013年以来,该局致力于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形成了以行政审批系统为数据来源,以各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和食品药品诚信网为展示窗口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信息化信用体系格局。截至目前,该局信用平台汇集各类信用数据200余万条。
为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该局制定印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谁登记、谁征集、谁录入”“谁监管、谁征集、谁录入”“谁处罚、谁征集、谁录入”“谁征集、谁录入、谁负责”和“谁录入、谁更正、谁负责”的原则,由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机构依据职能负责诚信信息征集、录入及变更工作,建立完整、统一、准确、动态的诚信信息数据库。
该局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依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失信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等级等惩戒措施。
该局还会同省发改委等22个省级部门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失信企业黑名单及发布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明确了13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和相应法律依据及实施单位。同时对共享信息的持续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畅通了联合惩戒信息公布和共享渠道,提升了联合惩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