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1.平泉市黄土梁子镇副镇长姚金山未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姚金山作为黄土梁子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未认真落实镇政府班子会议要求,对该镇双河社区三个养殖合作社滞留的4.7万元贫困户扶贫资金没有按政策规定整改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姚金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滞留资金已整改到位。
2.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小城镇办公室原主任朱晓文未认真履职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朱晓文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致使该镇7户村民违规多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6万元。朱晓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滦平县马营子乡民政所所长马国民未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马国民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致使该乡3户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1万元。马国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乡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王艳明未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艳明未认真履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签订工作迟缓,造成汤河乡74名应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住院费用优惠的重点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能立即享受到住院减免优惠政策。王艳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承德县满杖子乡副乡长辛志国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辛志国在主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职,致使该乡西北沟村4户村民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3.13万元。辛志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承德市纪委监委)
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正定县南牛乡南永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田小五违规为村民办理危房改造项目问题。田小五作为南永固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明知村民王某某不符合申请条件,仍违规为其办理了危房改造项目申请并享受补助资金1.54万元。田小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收缴。
2.行唐县玉亭乡顾阳关村挪用扶贫款问题。经村“两委”研究顾阳关村把上级拨付的养牛、养羊项目扶贫资金80.65万元用于村道路硬化和村内基础建设等,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顾立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井陉县南陉乡后峪村违规发放救灾资金等问题。后峪村违规将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6万元,按该村在册人口平均发放;长期不解决危房重建中的有关问题,致使村民不能按时搬迁。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安现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