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沧州市曝光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其中黄骅市民政局副局长袁某、办公室主任张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骅市民政局副局长袁某、办公室主任张某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在一种植专业合作社向黄骅市民政局申报食用菌产业扶贫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过程中,时任黄骅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的张某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发现该项目的申报存在虚假问题,给国家财政资金造成损失,负有直接责任。黄骅市主管救灾工作副局长的袁某负有领导责任。今年7月,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兴县高湾镇刘佃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索要、收受危房改造户财物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许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顶名及编造部分申请资料的形式与他人合谋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将2.5万元据为己有。2014年,许某以办理危房改造为由,索要、收受多户危房改造户财物共计4.7万元。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许某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今年7月,许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吴桥县铁城镇申庄村党支部书记赵某勇等人套取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2年初,赵某勇和时任村委会主任的赵某稳、时任村委会委员的赵某华三人,编造虚假资料,以“安装浇地管道”为名套取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此外,赵某勇、赵某华还违规以村民个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修缮村集体用房。今年6月,赵某勇、赵某华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某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