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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牛肉包等5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

来源: 央广网  
2018-10-24 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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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 近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5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河北东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鲜牛肉包,菌落总数检出值1.3×102CFU/g;1.4×104CFU/g;9.3×103CFU/g;1.2×104CFU/g;1.7×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1,m=10000,M=100000。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2.高邑广源食品厂生产的菠菜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7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3.河北锶泉涌饮用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0.012mg/L。标准规定为≤0.01mg/L。

  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用臭氧对原水进行消毒处理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对人体的致癌危害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主要与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时使用臭氧的量有关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会导致最终产品溴酸盐超标。

  4.平山县太行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0.025mg/L。标准规定为≤0.01mg/L。

  5.肃宁县福多满便利店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0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公告,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的安全性尚无结论,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关键词:食药监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