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河北省将组织全省100余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精准对接帮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示范带动效应,帮助贫困户增强“造血”功能,促进贫困村可持续发展,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方案提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因类施策,分类实施,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省农业厅从全省范围内引导100余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县100余个具有开发条件的贫困村结为帮扶对子。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带动、产业拉动、就业推动、技能培训、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形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开发优势资源,拓宽增收门路,加快脱贫进程。
基地带动型: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鼓励贫困村组建专业合作社,贫困户自愿入社,合作社以土地等要素入股的形式参与到龙头企业基地生产经营中来,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农户”的模式,促进贫困村、贫困户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贫困户增收、贫困村脱贫。
特色产业拉动型:龙头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以当地传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等为主要内容,科学客观分析结对贫困村产业现状、资源优势,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积极培育特色产品品牌,提高产品品质,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贫困户收益。
就业推动型:龙头企业开发长期、中期、短期等各种就业岗位,通过劳务协作、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贫困村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到龙头企业就业,争取实现有劳动意愿的贫困户人人有岗位,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实现脱贫。
技能培训型:龙头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和特点,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开展种植、养殖、特色加工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使其掌握先进的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组织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或到龙头企业见习实习,接受创业就业指导,增长知识才干,助力家庭早日脱贫。
订单收购型:龙头企业直接与贫困户签订合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贫困户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提供生产必须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派技术员全程跟踪指导,帮助贫困户解决各种技术难题,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保护价格、数量收购农产品。收购价一般应高出市场价一定比例,探索企业收购农产品的差价损失由政府补助模式。
入股分红型:探索各级政府支持贫困村的专项资金以股份的形式入股龙头企业,让贫困户成为企业的股东,引导龙头企业定期给贫困户保底分红,不断增加其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河北省还将强化政策支持,现有支农强农惠农资金优先向“百企帮百村”龙头企业倾斜,省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项目、农业产业化贴息类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蔬菜产业发展项目、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项目、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产地初加工项目等都将对龙头企业和结对贫困村给予重点帮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