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经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河北省于11月20日至12月10日,对张家口、邢台、邯郸和辛集4市开展第三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至此,河北省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实现全省全覆盖。
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河北省委、省政府组建13个环保督察组分5批次进驻各市,完成了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的环境保护督察。为检验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13个督察组,分别于2018年4月至5月、10月至11月分两批对石家庄、衡水等9市开展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三批督察组于11月19日进驻张家口、邢台、邯郸和辛集市,11月20日至12月10日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此次“回头看”督察的主要内容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及其成效和问题,督察整改方案中具体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完成整改问题的验收、公示、销号、确认情况,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问题整改查处情况和督察“回头看”中群众举报的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移交的重点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大气和水等强化督查以及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督察组将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逐项逐条核查,重点盯住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同时,督察组将对张家口、邯郸和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项督察,对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开展专项督察。
“回头看”过程中,将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影响的,或弄虚作假、敷衍整改、出现反弹的,视情况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实施问责。
督察组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短信平台受理群众举报。(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