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之即,为严格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专门发文,严令禁止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
通知强调
全市任何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机构联合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结果;严禁中小学校委托或串通各类社会机构或个人收集生源信息;严禁生源地学校或社会机构向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生源成绩信息;严禁中小学校向社会机构或个人给付招生奖励(活动)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提前收取与升学有关的保证金等费用;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承诺招生录取。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所辖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分别签订《招生工作承诺书》《依法规范办学承诺书》,就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相关事项做出承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和网址,并要采取随机检查和受理举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接管理的中小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强化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问责。市教育局将把2019年招生情况纳入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内容。此外,石家庄市教育局还将成立专项督查组,重点检查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开展重点督查,对实名举报的逐一落实,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